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在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从7月1日~9月30日),我国将为合法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境的申请人试行简易管理办法。一些动植物物品在享受简易办理进出境手续的同时,还将受到有关进出口数量的一定限制。皮、毛、绒及其制品的数量原则上每位申请人不超过5件(含5件);含濒危物种成分的中成药的数量原则上每位申请人每种药品不超过半年剂量;文心兰、卡特兰活体标本每位申请人不超过5株(含5株)或2盆(含2盆)。(李静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