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商报报道 被称为“杨丽娟维权第一案”的杨丽娟诉南方某报名誉侵权一案,前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因涉及隐私,该案选择不公开审理。据了解,目前该案已经完成质证和辩论阶段,双方未调解成功,法院将择期作出公开宣判。
前日,杨丽娟代理律师李天天还在博客上写了一封给刘德华的律师函,希望刘德华给杨丽娟道歉,并怀着诚意给她100万的经济赔偿。